各研究生培养单位:
明泉奖学金由山东明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(明泉集团)发起设立,现开展我校2021年度研究生明泉奖学金评选工作,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审范围
全日制非定向就业、基本修业年限内、在校二年级(含二年级)以上研究生。金融学院、国际经贸学院、会计学院、法学院、统计学院各推荐一名研究生。
二、奖励标准
5000元/人。
三、评选条件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3.道德品质优良,积极参加院校组织的各项活动,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,在读期间曾获校级(含校级)以上荣誉称号;
4.学习成绩优秀。在读期间曾获二等奖学金(含二等奖学金)以上;
5.其他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;
6.本年度获得过国家奖学金、校长奖学金、鲁信奖学金、明德奖学金的学生,原则上不再参评明泉奖学金。
对家庭经济困难且表现优秀的研究生适当倾斜。
四、评审工作安排
1.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。
2.各学院要认真审查申请人情况,按学院所分配到的名额推荐人选。在本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3.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复核申请人资格,并在学生工作处、教育基金会网站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,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。
五、材料报送
1.报送材料:
《明泉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见附件1)A4纸双面打印版3份。
《2021年研究生明泉奖学金汇总表》(见附件2)打印版1份,打印版加盖学院党委公章,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scdyjs@126.com。
2.报送地点:燕山校区4219-2室;报送时间:11月17日9:00—11:00。
联系人:王老师 82911025 15550070627
教育基金会 学生工作处
2021年11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