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根据《山东省财政厅、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鲁财教科(2020)15号)、 山东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》(教资助〔2021〕45号)精神、参照《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、校长奖学金等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政学〔2019〕8号)有关内容,结合当前情况,现将2021明泉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:
明泉奖学金由山东明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(明泉集团)发起设立,用于奖励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中具有优良道德品质和健康身心素质,学业成绩、综合素质拓展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本科生、特别突出的研究生。
明泉奖学金每学年评选50名获奖学生,奖励额度为5000元/人。明泉奖学金根据出资方意见进行名额分配(见附件),实行等额评选。
一、评选条件
除满足《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、校长奖学金等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政学〔2019〕8号)第三章第四条外,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:
1.学习成绩优良,上一学年曾获校奖学金,不能或不足以支付在读期间的全部或部分学习和生活费,
2.同等条件下,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。
3.本年度获得过国家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、校长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等的学生,原则上不再参评明泉奖学金。
二、申报材料
1.《明泉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A4纸双面打印版2份。
2.《xxx学院明泉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》打印版与电子版各1份,打印版加盖学院党委公章。
3.推荐候选人上学年学习成绩单、学院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表(加盖学院党委公章)、学生在申报时填写的主要获奖奖项证书复印件或证明(加盖学院党委公章)等各1份。
4.班级评议材料(辅导员签名)、学院公示材料纸质版各1份。
三、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
1.学院评选推荐
(1)学院就上述奖学金进行广泛宣传。
(2)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。
(3)各学院要认真审查申请人情况,按学院所分配到的名额(见附件),结合国家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学金获奖或受助情况综合考虑,推荐人选。
2.学校评审
(1)由明泉集团参与成立学校评审委员会开展奖学金的评审工作。
(2)评审委员会结合相关申报材料复核申请人资格,经评选投票,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,并在学生工作处、教育基金会网站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(3)各学院于11月5日前完成申报,并将申请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(舜耕校区101办公室),电子版发邮箱。
联系人:魏茂勇 邮箱:2081746663@qq.com
教育基金会 学生工作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