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作发展处是学校内设行政职能处室,校友工作办公室挂靠合作发展处。合作发展处内设工作机构为综合办公室、信息化建设办公室、合作共建办公室、社会服务办公室。校友总会秘书处、校理事会秘书处、教育基金会秘书处设在该处。
合作发展处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贯彻实施学校开放发展战略,负责统筹学校社会资源,搭建合作平台,开展协同合作和社会服务。作为学校开展国内合作发展的归口管理部门,主要工作职责包括:
(一)负责学校理事会秘书处、校友总会秘书处、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工作。
(二)负责组织开展国内合作(校友、校地、校企、校际、校所等),拓展合作交流渠道,建设筹资机制,筹划筹资项目,募集并管理学校教育基金。整合学校各部门、各单位合作信息资源、校友资源、行业资源、企业资源,建设合作共建的信息与资源共享平台。
(三)负责社会服务工作,协调管理对外服务机构、智库服务、科研成果转化与推广等。
(四)负责学校和各部门各单位国内合作项目的规范化管理。跟踪落实与协调监督现有合作项目,加强国内合作发展工作的制度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;联系、协调与分解,汇总综合性项目;备案、监督考核单一性项目。
(五)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,落实“一岗双责”,负责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。
(六)完成学校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